记得《孔子家语》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。当时,鲁国制定了一条法令,规定: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,只要有人肯出钱把他们买回来,可以凭“发票”到鲁国国库领取“国家补偿金”。该条法令颁布实施后,大大推动了鲁国人的救赎行动,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果。
子贡,是孔子的弟子之一,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。他在周游列国途中,遇到了一位鲁国奴隶,于是就花钱把这个人赎了出来。
但子贡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高尚一些,于是就把那些“收据”“发票”什么的当众撕毁,并声称:“愿意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,不向国家申请报销。”这个行为引发极大的轰动。
听说子贡回国了,孔子就吩咐学生,说:“如果子贡来看我,你们一定要拦住他,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。”
子贡感到很委屈,于是冲破阻拦,见到了孔子,要跟他讨个说法。
孔子说:“你的行为没有损害你自己的价值,却损害了国家的法律。因为你的行为,从此这条法令将再也没有明确的社会效果了。”
果然,孔子的话很快就得到了应验。子贡的行为被舆论广泛传播后,产生了消极的影响:赎人者再也不能以正常的心态向国家申请报销。不能有效地实施这种报销制度,肯出钱赎买鲁国奴隶的人就越来越少了。
在子贡看来,他做得非常“好”;但孔子看来,子贡虽然做得“好”,却没有“做对”。
缘何会很唐突地提起这个故事呢?只是因为,在华全公司一楼走廊墙面上,一个很显眼的位置,悬挂着一个文化牌,上面的内容就是:先考虑做对的事情,再考虑如何把事情做对。这句话说的实在太好了。无论是个人,还是企业,都将会从中受益匪浅。这其实就是管理大师彼得·德鲁克30多年前提出的“做对的事情而不是把事情做对”的观点,被称为管理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。“做对的事情”,就是要把握方向,清晰利弊,在做事之前一定要仔细考虑,进行分析判别,着眼于长远,讲求实际效果。而“把事情做对”则将关注重点从方向引向了过程,强调做事情“正确”“完善”“合理”,是强调做事情的方式要正确,方法要科学,要符合原则和要求。
我们也发现,无论是企业老板、管理人员,还是普通员工,大凡做事都总会有这两种境界:一种是做对的事情,一种是把事情做对。在企业经营的实战中,只有首先具备“做对的事情”的观念,才能把自己造就成稳操胜券的“常胜将军”。华全老总赵立增曾引用
大多数情况下,“做好”并不代表“做对”,比如说,向着一个错误的目标去努力,即便这个过程中你做的再好,再尽善尽美,也是徒劳无益的。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。因此,做对的事情,是我们为人行事的首要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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